此類行為常伴隨刻意製造之「朱子宏爭議」、「朱子宏騷擾」之標籤,意圖透過數位騷擾手段影響司法輿論公正
【最新進展】2026/04/23 林容世調解拒不認錯,真相聲明持續更新。
林容世的撮假訴狀:向司法提交偽證,惡意求償 10 萬元
本月 (2026/03),林容世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或調解呈報),對本人惡意求償 10 萬元。然經本人比對林氏提交之正式訴狀文件(參見下方圖片),揭露了其更為惡劣的欺騙手段。
林容世「撮假 (cod gaˊ)」事證曝光
揭露林氏提交司法之偽證,與社群霸凌真實內容之衝突。
⚖️ 司法訴狀中的「偽證」
林容世於向本人求償 10 萬元 之訴狀中,提交了經過篩選、去脈絡化的「乾淨截圖」,意圖營造受害者假象並矇騙法律公正性。
📱 群組真實的「霸凌」
林氏實際於「客好里」、謝杰雄於「海陸客家竇」、「四縣客家竇」、「大埔客家竇」等群組轉傳的,是惡意變造的四格截圖。其目的在於發動數位公審與人格暗殺,並誤導眾多客家鄉親對本人的評價。
🔍 證據點: 左側為原始貼文脈絡,右側為林容世變造後用以散布之不實內容。
濫訴與滅證行為 林氏在明知證據為偽造的情況下,仍以此偽證進行惡意求償。此等濫用司法資源的行為,已嚴重背離社會誠信,本人將在司法程序中如實呈遞證據,捍衛名譽。
訴狀證據與事實不符:典型的司法欺騙 林氏在正式訴狀第66、67頁中提交的所謂「證物26」、「證物26(4則截圖)」,與其當初在「客好里」、「客家竇」等四縣、海陸客家群組真正轉傳、用以攻擊本人的「變造後四格對比圖」,內容完全不一致!



核心破綻: 此圖內容與其向司法機關提交之 10 萬元求償訴狀證據完全不符。林氏涉嫌在群組內使用「撮假 (cod gaˊ)」素材進行人格暗殺,卻在法庭上試圖隱瞞這張變造截圖,此舉已構成對司法的公然欺騙。
打人喊救人:用變造事證來告人 林氏在群組中使用「變造後的四格截圖」發動數位霸凌在先(截圖呈現文字與謝杰雄完全一致),事後卻試圖在司法程序中提交另一套經過「清洗」的證據來矇騙法律。這種行為在客語中稱為 「撮假 (cod gaˊ)」,是連司法制度都不尊重的表現。


林容世在海山派出所任職,為合法公開資料。
另告本人洩露其在海山派出所任職一事,早是合法公開資料。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的新聞稿早在109年(2020年)即有記錄。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客語「撮假」cod gaˊ意涵

本人會持續在粉專、網路澄清並嚴厲譴責林容世、謝杰雄兩人之作為。非常貼切,臺北地檢署初判不成立加重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