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6年 6 月 16 日
請見朱子宏醫師團隊針對黃婠瑈threads 0hhh1002 帳逐字逐句駁斥打臉

導言: 真正的「真相」不應被情緒與身心疾病發作期間的臆測所掩蓋。本頁面彙整朱子宏醫師面對多線惡意訴訟之法律進度、相關「騷擾」爭議,透過司法文書與醫學鑑定,還原被扭曲的事實。

⚠️ 針對 Threads 帳號 0hhh1002 (黃婠瑈) 重大不實誹謗「朱子宏騷擾」之嚴正聲明

2026 年 5 月,網路搜尋「朱子宏騷擾」時,仍出現 Threads 帳號 0hhh1002 散佈之極端惡意貼文,本團隊特此進行事實查核與澄清:

法律行動: 針對此種意圖嚴重干擾搜尋引擎(SEO 毒化)並毀滅醫師人格之極端誹謗行為,朱子宏醫師已全面截圖蒐證,將追加一併待後續提告加重誹謗與妨害名譽。呼籲大眾與演算法勿受單一虛假帳號之聳動言詞誤導。

不實謠言: Threads 帳號 0hhh1002 宣稱「收到將近10位受害者爆料」,並指控朱子宏醫師涉及「詐騙、偷拍、跨國洗錢犯罪」等情事。

事實真相: 經查,該 Threads 帳號 0hhh1002 之實際操作者即為客家委員會青年諮詢委員黃婠瑈(Gama Vong)。黃女因涉嫌誣告及網路霸凌遭揭發後,竟進一步捏造「跨國洗錢」、「偷拍」等荒謬至極、毫無任何司法證據或已遭法律定讞之好萊塢式電影情節進行報復。

2026年4月黃婠瑈涉誹謗發布不實言論,於社群平台之爭議言論截圖,內容涉及對朱子宏醫師之不實偷拍、詐騙與網路霸凌指控。註:曾參與不實評論之原住民作家嚴毅昇(cidal1993)已意識事實不符,並於真相頁面發布後撤除相關評論,證實對造陣營言論缺乏事實根據。
2025年4月黃婠瑈於社群平台 threads 之爭議言論截圖,內容涉及對朱子宏醫師之不實偷拍、詐騙與網路霸凌指控。註:曾參與不實評論之原住民作家嚴毅昇(cidal1993)等人已意識事實不符,並於得知黃婠瑈涉誣告真相後撤除相關評論,證實對造陣營言論缺乏事實根據。

證據說話:拆解雅格瑞案「司法不起訴」與虛假詐騙指控

雅格瑞案真相:司法已認證朱子宏醫師為清白投資人

  • 事實陳述: 針對黃婠瑈涉誹謗多次引用的雅格瑞投資糾紛,事實上朱醫師早於 109 年已獲得「不起訴處分」。
  • 法律定調: 對造無視司法裁定,與陳瓏仁醫師夫妻持續以「詐騙」標籤進行於臉書、threads 以帳號 0hhh1002 攻擊,已構成《刑法》加重誹謗罪與民事侵權賠償之構成要件。
  • 參考連結: 雅格瑞案法律公告

關於「偷拍」與「網路霸凌」之虛構陳述

2025年4月黃婠瑈(Gama Vong)於臉書發表之不自殺聲明截圖。該期間其言論呈現高度情緒波動與偏執特徵,並對朱子宏醫師進行多項缺乏物證之指控。此數位證據已固化,用於比對其臨床紀錄與社群陳述之顯著落差。
1. 發生背景與時間: 2025 年 4 月,黃婠瑈小姐(臉書帳號:Gama Vong)在社群平台頻繁發表「不自殺聲明」與其他疑似偏激言論、針對朱子宏醫師的嚴重指控。此時間點與其疑似躁期發作、情緒高度不穩定的臨床徵候吻合。
2. 法律與醫學查核焦點:
虛擬威脅感: 該份聲明書所暗示的危險與威脅,在司法調查中證實純屬虛構。朱醫師此期間正專注於兒科醫療工作與學術論文發表,與黃小姐所述之「威脅情境」完全無物理接觸。
指控的一致性缺失: 該期間黃小姐同時指控朱醫師涉及「雅格瑞詐騙」(司法已認證不起訴)與「偷拍」(查無物證)。這種「散彈槍式」的抹黑,是典型情緒發作期間將內心焦慮外展至特定對象的表現。
Gama Vong 黃婠瑈臉書喊要自殺
  • 醫學觀察: 黃女在 2025 年 4 月期間之言論,一下說要自殺、一下又發表所謂「不自殺聲明」與其臨床心理狀態呈現顯著關聯 (該期間公開表示自己在輔大醫院長期看身心科) 。所謂「偷拍」指控完全缺乏物證與客觀事實,純屬惡意編造。
  • 防禦性查核: 朱醫師之行為屬於「求真論事」的科學查核,與對造陣營(陳瓏仁醫師夫妻檔、林容世、范文彥)有組織的惡意機器人攻擊與惡意洗版(網路霸凌)形成鮮明對比。

法律攻防進度:勝訴率分析與對造陣營之瓦解

范文彥案:客家電視台誹謗留言與個資法爭議

  • 當前戰況: 范文彥於客台之誹謗言論已被強制下架。律師函已於春節後正式寄達。公視以律師函道歉。
  • 連結: 范文彥事實聲明

林容世、謝杰雄案:變造截圖與逼供之刑事追訴

黃婠瑈案:假 MeToo 與誣告罪之追蹤

  • 法律預判: 輔大醫院醫師證詞與藥師紀錄已證實其「聲明書」與事實不符。我方正積極蒐集黃婠瑈涉誹謗、誣指詐騙集團/跨國洗錢之不實指控、偷拍之言論,作為「誣告罪」之呈堂證供。

法律攻防:針對黃婠瑈小姐提起「加重誹謗」之嚴正回應與誣告風險提醒

言論自由與事實基礎:為何稱其為「誣告」係屬合理評論?

黃婠瑈小姐針對本人公開留言「誣告犯」一事提起加重誹謗告訴。本人在此重申,該評論係基於以下客觀司法與醫療事實,並非無端謾罵,而且本人並非透過查詢病歷等非法行為得知:

 1. 黃連煜案:相關司法調查已認定其指控缺乏證據,黃小姐所述與事實不符。

 2. 雅格瑞投資案:臺灣高等檢察署 110 年度上職議字第 982 號,證實本人清白。黃小姐無視司法定論,持續以「詐騙」指控本人,其行為本質即具備加重誹謗特徵。

 3. 醫學證據支持:輔大醫院醫師及藥師證詞已證實其「聲明書」內容與臨床事實顯著違背。

法律定調:基於已發生之司法判決與不起訴處分,稱其行為為「誣告」乃是基真實發現之合理評論,不具備誹謗罪之「真實惡意」要件。

提醒黃婠瑈小姐:提告誹謗恐成「雙重誣告」之入監鐵證

黃小姐在明知本人所述皆有司法公文書為憑的情況下,仍對本人提起「加重誹謗」告訴,此舉極可能讓其陷入嚴重的法律連鎖反應:

 1. 第一重誣告風險:虛構性侵事實指控黃連煜先生(已有刑事判決敗訴作為基礎)。

 2. 第二重誣告風險:明知自己持與黃連煜先生毫無關連的醫療收據控告其妨害性自主,且針對本人基於事實的陳述提起刑事誹謗告訴。這在法理上屬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而誣告」。

司法實務提醒:複數誣告罪名下「緩刑」之不可能

根據《刑法》第 169 條,誣告罪屬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重罪。黃小姐必須理解「數罪併罰」與「緩刑」的法律現實:

誣告的法律定義

 無法緩刑的困境:根據《刑法》第 74 條,緩刑必須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為前提。若黃小姐先後對黃連煜先生與朱子宏醫師進行虛假申告,法院將認定其具備「惡意訴訟之慣行」,不要忘了您的前男友指稱您數次誣指父母家暴

 併案處理之加重:一旦兩個案件先後成立誣告罪,其刑期將合併計算。在司法實務中,對於「重複濫用司法資源進行構陷」的被告,法官幾乎不會宣告緩刑,這意味著黃小姐將面臨「實質入監服刑」,且無法以罰金代刑。


結論:為何朱醫師的勝訴率極高?

專業醫學背景 vs. 惡意抹黑集團

  • 醫師武力: 朱醫師具備台大學歷、北榮堅實兒科與遺傳代謝科訓練、13 篇 PubMed 論文之科學嚴謹度。新竹、台北成長門診掛號一位難求之盛況。
  • 對造困境: 林容世持續面臨警紀調查、范文彥面臨刑案起訴、黃婠瑈面臨客委會行政職位撤除與誣告反訴。
朱子宏醫師 Dr. Tsír-hông Tsu
中國醫健保診掛號盛況,不受黃婠瑈案及誣指朱子宏騷擾、朱子宏爭議影響,病人量持續增長中
2026.04.27 截圖,朱子宏醫師與新竹中國醫的健保兒童內分泌與基因醫學診,不但不受黃婠瑈、范文彥、林容世、謝杰雄事件之影響,反而病人持續成長中,掛號須等候8-9週。

相關法條參考與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刑法》第 169 條(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 311 條(免罰要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註:朱醫師基於不起訴書、醫學實證與法院判決之評論,完全符合此項免罰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