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真正的正義不需要金錢買斷,但真相需要勇氣面對。針對新北市海山分局員警林容世對本人提起之民事訴訟,朱子宏醫師曾於調解前本於社會和解之意,提出一份具備科學實證、證人證言的「事實澄清聲明書」,並願支付酬勞以結訟累。然林員拒絕簽署並承認其「變造截圖」之主觀惡意,導致 4/23 調解破裂。本頁面公開該份聲明書之核心內容,讓大眾看清:原告林容世究竟在逃避什麼?

林容世爭議
民事庭
朱子宏醫師前往台北地院遞狀

一、 揭露林容世爭議之技術性變造:物證細節

利用 LINE 預覽機制:蓄意「去頭去尾」的操作

林容世爭議:朱子宏遞狀內容

在該份致歉聲明草案中,我方已精準指出林員的行為特徵:

  • 變造手法: 針對羅士哲先生之文章進行截圖,刻意切除前後文(脈絡)。
  • 視覺陷阱: 林員明知 LINE 預覽縮圖的顯示限制,利用此機制隱藏原文澄清,蓄意製造「朱醫師於粉專要求觀看屠殺影片」之血腥視覺偽證。
  • 事實反證: 該份草案已載明,所有關於血腥、屠殺之極端言論與朱醫師本人完全無關。
林容世爭議:林容世於客好里群組之發言,放大成A3大小
林容世爭議:林員於客好里發言,明確4格截圖為「會建議在兒童看的影片裡面,加入大量二二八槍殺的畫…放在自己粉專,用來跟別人相罵。而同一個人,一位醫生,…」

系統性侵害名譽:長期針對醫療機構之攻擊

林員之行為並非單一事件,而是自民國 113 年起,與范文彥、陳瓏仁醫師夫妻涉及針對朱醫師及所屬醫療機構(包含新竹中國醫、沐橙診所、安民家醫科等)進行的系統性網路侵害之一環。


二、 釐清共犯結構:謝杰雄先生的資訊來源真相

謝杰雄之轉發素材:源頭直指林容世

根據調查,謝杰雄先生於「海陸客家竇」等群組轉發之四格變造截圖,其原始加工素材疑似係由林容世提供 (因林容世長期與羅士哲在 FB, line 群組有互動) 。林員拒絕簽署聲明,亦代表其拒絕為其「資訊源頭」之責任負責,進而導致謝杰雄先生持續散布錯誤資訊。


三、 法律戰略分析:為何原告林容世的訴訟已失公信力?

從「拒絕致歉」看主觀惡意

林員身為執法人員,在面對如此具體的技術性變造指控時,選擇拒絕簽署澄清聲明並繼續訴訟。這在司法心理上可被解讀為:原告並非在捍衛名譽,而是在利用訴訟程序試圖使被告(朱醫師)噤聲。

彈劾原告誠信:變造者豈能自稱受害者?

朱醫師強調:這 10 萬元原本是給予一個迷途員警的「下台階」,希望他回歸誠實。既然林員選擇在法庭上繼續爭執,我方將於庭上全面公開其變造截圖的數位足跡,由法官裁定:一個知法犯法、變造證據的原告,其指控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四、回顧范文彥-劉樂永案 (2023/04)

出於醫療專業之善意:范文彥案之發端

2023 年 4 月,范文彥先生出現顯著之情緒躁動特徵(其徵候與 2025 年 4 月之黃婠瑈小姐高度相似),於網路上對多名台語教師及網友進行無差別言語攻擊,導致受害者產生嚴重身心壓力與極端情緒風險。上述皆有檢察官認證。

  • 善意干預: 朱子宏醫師本於醫學專業與對社會安全之責任,私下聯繫范員之友劉樂永先生(FB 帳號:Liu Log-run),建言其應勸導范員儘速就醫,避免悲劇發生。

報案紀錄與個資外流:林容世員警之介入

2023 年 4 月 13 日,劉樂永先生將朱醫師之私訊內容完全公開於FB。為維護個資隱私,朱醫師於次日(04/14)前往海山派出所針對劉先生提起《個資法》告訴。

  • 關鍵轉折: 雖然該案最終司法判定不成立,但林容世員警因職務關係參與了此案(朱醫師曾於海山所製作筆錄),進而取得了朱醫師之詳細個資。

司法已定論:兩任檢察官認證朱醫師行為合法

林容世員警目前與羅士哲先生聯手,試圖重啟 2023 年之舊事,指稱朱醫師「強制就醫建議」涉及違法。

濫訴定性: 林員身為警務人員,無視台北地檢署、台灣高等檢察署之多次裁定,持續以原告身分發起民刑事訴訟,顯見其並非在捍衛權利,而是試圖利用司法程序對朱醫師進行長期之名譽抹黑。

司法鐵證: 此項指控早已在「范文彥次分頁」中詳述,並歷經兩任檢察官審理裁定:朱醫師之行為完全合法,不具備刑事犯罪要件。

林容世爭議:堅持朱子宏醫師為非法公佈范文彥病歷
林容世:堅持朱子宏醫師為非法公佈范文彥病情隱私。本人已在范文彥次分頁中反覆再三提及,此皆為范文彥自己公開的網路文章。

好笑的是,范文彥在 2024 年初也對朱子宏醫師提告加重誹謗,事由是朱醫師公開指稱其有躁症需要就醫,到了年尾竟在客家電視台公開張貼 3 則:朱子宏醫師洩露他的躁鬱症病歷,奇怪了,你若是沒有躁,哪裡來的躁鬱症病歷?


結論:司法不應成為「科技造謠」的遮羞布

朱子宏醫師始終堅持「求真論事」。林容世員警拒絕承認變造事實,這正說明了這場訴訟的本質——這是一場惡意濫訴。我們將在接下來的司法程序中,要求林員為其技術性構陷付出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