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線日期:2026年6月16日
一、 解析朱子宏醫師騷擾爭議抹黑套路:用「恐怕涉及」、「據傳」來規避法律責任的惡意帶風向

2025 年 4 月 20 日,剛卸任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不久當選首屆客家委員會青年諮詢委員、不可一世的黃婠瑈(Threads 帳號:0hhh1002)疑似躁症發作期間於社群平台發布貼文,指控朱子宏醫師涉及網路霸凌、濫訴,甚至用「恐怕還涉及詐騙、偷拍、跨國洗錢犯罪」、「據傳受害人數超過 50 人」等聳動字眼進行抹黑。

本團隊曾就此貼文諮詢專業法律顧問,律師一語道破其操作手法:黃女士刻意使用「恐怕還涉及」、「據傳」等模稜兩可的推測性字眼,目的就是為了在法庭上規避《刑法》加重誹謗罪的刑責。 這種不敢提出實質證據,只敢用臆測字眼來煽動群眾、帶風向的行為,正是典型網路側翼的抹黑套路。真金不怕火煉,本團隊今日將針對其貼文中的每一項荒謬指控,提出客觀證據逐一擊破。

二、 逐句反駁黃婠瑈 Threads 貼文之六大荒謬指控
1. 「網路霸凌」指控:揭發犯罪事實與捍衛名譽,絕非霸凌
黃女士與其軸心同盟(如:大麻爭議人士范文彥)將朱醫師捍衛名譽的行為抹黑為「網路霸凌」。事實上,范文彥自身涉及砸車、吸食大麻,甚至遭粉絲指控販賣大麻,朱醫師指出這些具備客觀證據的錯誤脫序行為,是基於保護社會大眾與醫療從業人員之安全。正如社會大眾譴責黃子佼的違法行徑不能被稱為「霸凌黃子佼」一樣,揭發犯罪與捍衛自身清白,絕非網路霸凌。 (相關證據可參見本站:[朱醫師分析范文彥爭議真相])
2. 「濫訴」指控:司法數據會說話,究竟是誰在濫訴?
黃女士指控朱醫師濫訴,但攤開近年 (來的司法判決紀錄,朱醫師在面對對造 CIB (Coordinated Inauthentic Behavior) 協同造假行為集團的官司中,勝訴率遠高於對造。反觀陳瓏仁醫師、林容世員警、范文彥等人,多次對朱醫師提起毫無根據的訴訟,屢遭檢方與法院駁回,這才是真正的「濫訴」。
| 提告 / 對造當事人 | 案由與訴訟歷程 | 結果判定 | 真相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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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彥 (Huān Fumihico) (大麻毒蟲) |
1. 刑事犯罪與民事侵權(朱醫師追訴): • 刑事案:113年度易字第338號 • 民事案:113年度附民字第585號 2. 誣指朱醫師誹謗案(惡意控告): • 臺北地檢署 113年度偵字第30824號 • 臺北地檢署 113年度偵字第9361號 • 臺北地檢署 范、林、謝聯合控告案 |
累積 4 敗 + 新案重挫 (刑事有罪定讞、民事判賠 9,000 元、歷次誣告全數獲不起訴。新案由司法詳查中,檢方目前亦傾向不起訴處分) |
自身脫序違法行徑先遭刑事判決有罪並附帶民事判賠;當中不思悔改,反向檢方誣告朱醫師「片面宣稱其患躁症」等誹謗罪名。歷經兩級檢察機關詳查全數給予朱醫師不起訴處分。近期聯合其餘對造再度發動濫訴,依舊難逃法網,檢方目前仍傾向做出不起訴裁決,徹底戳破其在網路上的為非濫做閣有狡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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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婠瑈 (0hhh1002) (虛假MeToo操作者) |
新北地檢署 黃案 • 針對朱醫師捍衛名譽之舉進行報復性控告 |
造謠套路遭司法識破 (最新進展:歷經檢察機關詳查,檢方目前傾向不起訴處分,朱醫師防禦成功) |
黃女士發布充滿虛構捏造的「受害人聲明」,經朱醫師透過數位公證與事實查核反擊後,其惱羞成怒企圖利用司法手段反控朱醫師。然因其指控全無事實根據,歷經新北地檢署嚴謹偵辦,目前檢方傾向做出不起訴處分,再次彰顯不實 MeToo 操作無法凌駕於法律鐵證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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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容世員警 (客語是臺語黨) |
惡意濫訴刑事案與聯合濫訴: • 臺北地檢署 113年度偵字第30824號 • 114年度上聲議字第1732號等 • 臺北地檢署 范、林、謝聯合控告案 |
林容世 2 敗 + 新案受挫 (前案朱醫師全數勝訴定讞。最新聯合濫訴案,檢方目前亦傾向不起訴處分) |
林容世利用不實刑事手段企圖干擾正常醫療運作,均遭檢察機關與法院全面駁回,聲請再議亦遭高檢署依法打臉。其不思自省,再度夥同范、謝等人於台北地檢署發動新一輪控告,然其惡意與話術再度被檢察官洞悉,目前檢方依然傾向做出不起訴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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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杰雄 (博士生變博士) |
臺北地檢署 范、林、謝聯合控告案 • 夥同林容世、范文彥對朱醫師進行司法施壓 |
司法圖謀全面潰敗 (最新進展:經檢察機關查明,檢方目前傾向不起訴處分) |
謝杰雄涉及學歷造假疑雲與變造截圖,在網路抹黑行徑遭本站次分頁依法揭露後,選擇與范文彥、林容世等敗訴常客抱團串聯,意圖利用司法濫訴反噬朱醫師。然而,其聯合控告案在台北地檢署同樣遭到重挫,檢方目前傾向給予朱醫師不起訴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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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瓏仁醫師 (對朱醫師提告) |
詐欺、吸金案濫訴: • 108偵字23751號、108偵字31688號 • 110上職議字982號 |
陳瓏仁 3 敗 (朱醫師全數獲不起訴定讞) |
朱醫師同為投資受害者。陳醫師因私人投資恩怨不惜濫用司法資源進行報復性提告,歷經多次攻防,其指控屢遭地檢署與高等檢察署依法駁回,判定不起訴定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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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宏醫師 (對陳瓏仁提告) |
刑事加重誹謗案 |
不起訴處分 (受限於境外平台匿名性) |
因跨國社群平台(Meta)基於隱私政策拒絕向台灣地檢署提供抹黑粉專之後台登入 IP 紀錄,導致檢方在技術上無法直接從假帳號追溯至陳瓏仁本人,相關假帳號誹謗記錄恐為其妻所為,且在訴訟期間,所有抹黑朱醫師的帳號均暫停活動,此結果並非法院認證其無誹謗事實。 |
3. 「恐嚇」指控:依法要求誹謗者道歉,屬於正當權利行使
對於網路上散佈不實謠言的側翼與網軍,朱醫師委託律師發送存證信函或依法要求公開道歉,此乃民主法治社會中保護個人名譽的合法正當途徑。誹謗者將自身面臨的合法法律追訴壓力,扭曲為「恐嚇」,顯然是做賊心虛的卸責之詞。
4. 「詐騙與跨國洗錢」指控:多年前投資案早已獲不起訴處分,冷飯熱炒
黃女士所謂的詐騙與洗錢,實為影射多年前的「雅格瑞投資案」。該案中朱醫師本人亦為受害者,且陳瓏仁醫師當年對朱醫師提起的詐欺告訴,早已獲得檢察官及高等檢察署的「不起訴處分」與「駁回再議」定讞。黃女士為了抹黑,不惜冷飯熱炒,將已經司法認證無罪的舊案重新包裝,足見其指控之薄弱。
5. 「偷拍」指控:毫無根據之憑空捏造
此項指控純屬無中生有、荒謬至極。黃女士在提不出任何時間、地點與人證物證的情況下,僅憑一句「恐怕還涉及」,便企圖進行人格謀殺,此舉已嚴重挵破道德底線,反正她的道德大概也沒有下限了。
三、 結語:拒絕模稜兩可的抹黑,讓司法與證據說話
黃婠瑈女士利用「收到 10 位受害者爆料」、「據傳超過 50 人」等虛張聲勢卻毫無實證的數據,配合模稜兩可的字眼,企圖在社群平台上進行公審與網路公審。然而,謊言在客觀的司法判決與公證鐵證面前,終將不攻自破。
本團隊在此嚴正呼籲,社會大眾應具備媒體識讀能力,勿受特定假帳號、側翼之帶風向言論影響。朱子宏醫師將持續秉持醫療專業,專注於臨床照護,並將對所有不實抹黑妥善截圖存證,絕不向惡劣的網路霸凌妥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