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線時間:2026 年 9 月 16 日。

📝 核心摘要:司法卷證如何擊穿黃婠瑈的假 MeToo 敘事

  • 客觀證據打臉「意識不清」:刑事偵查證實,黃女宣稱「不記得如何回家」的當晚,不僅自行叫車返家,事後更持續傳送討論甜點、互道晚安之日常訊息。
  • 對話紀錄戳破「權勢脅迫」:卷證顯示黃女於指控期間(7/20至9/22)共主動拜訪工作室五次,期間對話頻繁且語氣開心,甚至主動索取創作素材,毫無畏懼或受迫跡象。
  • 「幽靈證人」涉嫌偽證:民事訴訟突襲式提出「111 年 8 月 3 日通話證人(謝宛真)」,然而與黃連煜的對話紀錄顯示 8/3 當天黃婠瑈與黃連煜 2 人在通訊軟體上互動開心並期待見面,與證人所謂「剛遭侵害」之說詞完全不吻合。
  • 網軍共犯結構現形:獨家揭露企圖於留言區帶風向之帳號,其背後按讚支持者竟為假帳號「阿媽」與涉嫌偽證之謝女,坐實了兩人的協同操作。

在網路輿論的推波助瀾下,單方面的指控往往容易掩蓋客觀的真相。然而,當案件進入嚴謹的司法調查,所有的謊言與矛盾終將在卷證比對下無所遁形。客家金曲歌手黃連煜先生於司法程序告一段落後所發表的聲明,首度公開了刑事與民事法庭上的客觀證據,徹底揭穿客家委員會青年諮詢委員 黃婠瑈(Gama Vong)如何捏造虛假的 MeToo 受害情節。

黃婠瑈黃連煜案:黃連煜聲明截圖第一部分:說明司法程序終結,檢察官基於客觀卷證與事實不符,給予不起訴處分確定。
本圖為黃連煜先生於 2025 年 12 月 11 日發表之聲明截圖第一部分。
內容指出,面對 112 年 6 月網路上涉及妨害性自主之匿名指控,檢察官在審酌所有卷證客觀資料後,指出指控與客觀證據不符,最終給予「不起訴處分」確定。
黃先生強調此結果並非單純因證據不足,而是檢察官基於客觀事實做出的清楚認定。

黃婠瑈黃連煜刑事與民事卷證比對:指控與客觀事實的重大矛盾

朱子宏醫師整理黃婠瑈爭議案:黃連煜聲明截圖第二部分:列舉指控與卷證之重大矛盾,包含 7/20 謊稱意識不清卻能正常搭車與傳訊,及 9/22 主動要求拜訪等客觀對話紀錄。
本圖為聲明截圖第二部分,指出雙方關係僅為一般支持者,並非熟識同鄉。
針對 111 年 7 月 20 日之指控,對方文章稱「意識不清、不記得如何回家」,但偵查中自承與客觀紀錄皆顯示其當晚明白自己搭乘計程車,返家後更持續與黃先生討論甜點、互道晚安,與文章描述有明顯差異。
針對 111 年 9 月 22 日之指控,對方稱遭贈送生日禮物誘騙,但對話紀錄卻顯示為對方主動傳訊告知會到工作室附近,並詢問是否能順道來訪。

根據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及後續民事法庭調閱之完整對話紀錄,黃女的網路控訴與其真實行為存在著無法解釋的巨大斷裂。

戳破黃婠瑈「意識不清」與「權勢脅迫」的謊言

黃女於匿名 Angelina Vong 指控文章中,宣稱在 111 年 7 月 20 日遭侵害且「意識不清、不記得如何回家」。然而,偵查中的計程車紀錄與還原的對話紀錄顯示,她當晚不僅清楚地自行搭車返家隨後更與黃連煜進行日常訊息互動(如討論甜點、互道晚安)。

針對 9 月 22 日的第二次指控,黃女稱遭「贈送生日禮物」為由誘騙至工作室。但客觀事實與卷證卻呈現出完全相反的樣貌:不僅完整對話紀錄顯示,是黃女「主動」傳訊告知隔日會到工作室附近;更致命的是,根據後續向檢察官提出的當日工作對話紀錄佐證,黃連煜當天行程極度繁忙,雙方在 9 月 22 日當天根本沒有見面。這項堅不可摧的客觀「不在場證明」,直接將黃婠瑈所謂的「台北內湖工作室誘騙侵害」定調為徹底的憑空捏造。

此外,在所謂的「受害」期間(即 111 年 7 月 20 至 9 月22 日),黃女共主動拜訪工作室高達五次,期間更主動索取情歌創作素材,毫無任何害怕或受迫的不適反應,完全瓦解了其權勢脅迫的謊言。

幽靈證人謝宛真:時間軸無法吻合的偽證疑雲

在民事訴訟第三庭時,黃女突然聲請了一位在刑事偵查中從未提及的「8/3 通話證人」。該證人聲稱黃女在通話中告知遭到侵害。

然而,這項突襲式的證詞直接被客觀的通訊紀錄打臉:卷證顯示,8/3 同一天黃婠瑈與黃連煜的文字互動語氣極為開心,甚至主動提及「(再 2 天)星期五(即8/5)就能見面了」。這與證人所稱「剛遭侵害」的恐懼情境完全相悖,顯示該名證人的說詞極可能為事後串供之偽證。

114年度訴字第252號載入謝宛真的偽證證詞

再檢視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114年度訴字第252號),證人謝宛真的證詞與客觀事證存有重大落差。她在法庭上聲稱於 111 年 8 月 3 日透過通話得知黃女遭到侵害,企圖以「知情友人」的身分為這套劇本背書。然而,客觀對話紀錄卻毫不留情地揭露:黃女與黃連煜在該通話當日及前後,文字互動依然充滿熱絡,甚至開心期待接下來的見面。這種「庭上聲稱恐懼受害、庭外私訊開心赴約」的極度矛盾,不僅讓謝女的證詞失去證據能力,更大幅加深了其配合黃婠瑈進行事後串供、涉嫌在法庭上作偽證的法律風險。

朱子宏醫師解說黃婠瑈metoo爭議事件:法院民事判決書截圖:記載黃婠瑈企圖以證人謝宛真(判決書化名為OOO)之說詞進行抗辯,試圖合理化其發布不實 MeToo 文章之行為。
本圖為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114年度訴字第252號)之局部截圖。內容詳實記載了被告(黃婠瑈)在面對損害賠償訴訟時的防禦策略:其強烈依賴證人 OOO(經查即為謝宛真)於 114 年 8 月 20 日言詞辯論期日之證詞,企圖以此主張自己發布文章時「有相當理由信其為真實」。判決書中顯示,黃女陣營試圖主張「即便刑事獲不起訴處分,也不代表記載內容正確」,並試圖用謝宛真「聽聞黃女訴苦」的單方面說詞來做實案件。然而,對照黃連煜先生事後公開的完整通訊卷證,謝女宣稱得知受害的時間點(8/3),黃女正與黃先生開心傳訊並期待後續會面。這張裁判書截圖,恰好成為造謠集團企圖利用「幽靈證人」的矛盾供述來干擾司法心證、甚至涉嫌互相配合串供的強烈物證。

朱子宏醫師已將謝宛真相關涉偽證案資料送交新北地檢署,再次敬告謝宛真,偽證罪的法律風險。謝宛真的供詞極有可能是黃婠瑈自己於 112 年 6 月 9 日開小帳爆假料之後,找她來補強其謊言缺口的,謝宛真在 112 年 6 月 9 日之前,應從不知道黃婠瑈的虛假性侵故事,是後來應黃婠瑈要求才上法庭說出這些違心之言的。

黃婠瑈誣告鐵證:黃連煜 9 月 22 日的不在場證明與移花接木的婦產科收據

關於 9 月 22 日的第二次指控,客觀證據早已證實雙方當日根本沒有會面,黃連煜具備堅不可摧的「不在場證明」。令人不寒而慄的是,根據本站先前的醫療事實查核,黃女在 9 月 22 日當天實際上是與其男友發生了合意性行為,並於隔日(9 月 23 日)前往輔大醫院婦產科普通看診,並非是因性侵去拿事後避孕藥。誹謗集團心機算盡,將這張與男友發生關係後的兩人醫療就診收據進行「時空錯置」,移花接木捏造為「遭黃連煜侵害後就醫」的假 MeToo 物證。這種刻意扭曲醫療紀錄作為誣告武器的惡劣行徑,徹底摜破社會道德下限、浪費司法資源!

黃婠瑈共犯謝宛真現形:留言區協同按讚

除了法庭上的客觀證據,抹黑集團在社群平台上的協同操作,也在此次聲明發表後露出了馬腳。

在黃連煜先生客觀陳述卷證事實的貼文下方,湧入了大量理解與打氣的留言。然而,其中卻獨獨有一名為「Eddie Chen」的帳號,企圖以「就真實正視對方覺得被你侵害而因此受到傷害,無論身體或心理上的…」這種典型的情緒勒索話術,來模糊「客觀事實」與「主觀捏造」的界線。

朱子宏醫師解說黃婠瑈爭議案:Eddie Chen 於黃連煜澄清貼文下之留言截圖。其企圖以情緒勒索話術模糊客觀司法證據,帶領網路風向。
在黃連煜公布司法客觀卷證的貼文下方,帳號「Eddie Chen」企圖以「正視對方覺得被侵害」等主觀情緒勒索詞彙進行道德綁架。此種無視法院客觀對話紀錄、強求被告必須為原告「捏造的心理創傷」負責之言論,為造謠集團常見的 DARVO(反轉受害者與加害者)洗腦話術。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經本站查證,在這則帶風向的留言下方按讚支持的,竟然就是黃婠瑈長期使用的假帳號「阿媽」,以及在民事庭上涉嫌作偽證友人「謝宛真。這兩粒讚,完美證實了這群人如何在法庭內外聯手,利用假帳號與假證詞進行系統性的網路霸凌與濫訴。

朱子宏醫師解說黃婠瑈爭議案:假帳號「阿媽」與涉嫌偽證之「謝宛真」針對帶風向留言按讚之截圖,證實造謠集團之協同操作。
針對上述 Eddie Chen 企圖模糊焦點的留言,點開按讚名單赫然發現,給予支持的正是黃婠瑈長期操控之網路霸凌假帳號「阿媽」,以及在民事訴訟中提出矛盾證詞、涉嫌作偽證的友人「謝宛真」。這項數位足跡不僅直接戳破了假帳號的掩護,更證明了這群人從民事庭上的串供到網路上的帶風向,皆存在著緊密的共犯結構。

朱子宏醫師公佈黃婠瑈爭議誣告真相,乃基於公共利益,絕非騷擾。

本人朱子宏醫師再次重申,黃婠瑈為了躲避自己的犯罪行為被揭露,再三使用假受害人視角討同情、討拍要網紅轉傳她的假受害人聲明,這些鐵的誣告、霸凌、騷擾事實,具有強大公共利益為背景,本人的揭發絕非騷擾,黃婠瑈,你的同溫層越來越薄,跨出客家界就會被大家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