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頁重點摘要:謝杰雄造假慣犯與司法公文書鐵證
針對謝杰雄長期於網路自稱官方顧問並對本站發動濫訴,本站特此匯集地檢署、法院與政風處之官方公文書,完整揭露其「習慣性造假」與濫用司法資源之真實面目:
- 對親手足惡意濫訴遭法院打臉: 誣告親姊偽造文書,不僅遭地檢署與高檢署連環駁回,其企圖利用「具瑕疵之長輩錄影」影響司法的行徑,更遭花蓮地方法院於裁定書中嚴詞質疑並駁回自訴。
- 政風處公文戳破「膨風顧問」假象: 基隆市政風處發函證實,謝杰雄僅為「謝姓民眾」,從未以博士頭銜受聘。其涉嫌以假學歷詐領外縣市講師費一案,更已正式移交政風機關查辦。
- 變造圖片與網路認知作戰: 結合其在群組中移花接木、變造對話截圖的惡劣行徑,本站公開所有客觀鐵證,呼籲社會大眾與檢調機關看清其毫無誠信、濫訴欺瞞的本質。
上線時間:2026 年 10 月 11 日
朱子宏醫師揭發基隆市教育處顧問、客語退休教師謝杰雄「撮假」(cod gaˊ,客語的:造假) 相關爭議之系列頁面,已經來到第 14 篇,在此期間,臺北地檢署已表明已經看懂謝、林 2 人的 4 則截圖帶風向的惡意行為,亦完全了解謝杰雄對朱子宏醫師相關大麻指涉均為自身對號入座之濫訴。
一、謝杰雄「撮假」之1:視覺變造截圖
謝杰雄、林容世等人在客家群組上為了帶風向扣帽子抹黑朱子宏醫師,不惜片面截取台南市衛生局列管之身心科人士羅士哲文章,再於 line 群組上靠著 2x 2 (兩排、兩則截圖並列時) 自動生成之長寬 1:1 縮圖截掉部分語句混淆上千客家鄉親之認知,並在揭穿後急忙解散兩大客家 line 群組。相關客觀事證與還原真相,請見本站專文分析:
二、謝杰雄造假之2:博士學歷造假
除了網路圖片涉變造、扭曲原義,謝杰雄更涉嫌在公部門研習公文中,以不實的「博士」頭銜擔任外聘講師並疑似溢領較高之鐘點費。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已於 115 年 8 月正式受理「本府教育處顧問學歷造假」之檢舉。有 2 則提及「謝杰雄博士」之新聞已因而下架。
三、謝杰雄老師造假之3:基隆市政風處公文打臉!毫無官方法定地位的「謝姓民眾」與膨風顧問

謝杰雄長期炫耀其「基隆市教育處客語教學顧問」之頭銜,甚至在 2025 年 7 月 21 日的基隆地檢署偵察庭,洋洋自喜從背包搜出一張宣稱是「顧問證書」,企圖讓檢察官相信自己是「官方顧問」、企圖推翻朱子宏醫師在臉書提及「基隆市教育處不會再續聘他」之語。然而,在國家政風單位的眼中,這層虛假的包裝已遭徹底戳破。
1. 官方認證的「謝姓民眾」:顧問證書宛如小學風紀股長
依據基隆市政府政風處於 115 年 9 月發出之正式公文,官方在調查報告中,自始至終僅以「謝姓民眾」稱呼之。政風處更明文登載:「經查謝姓民眾未有以博士頭銜或資格受聘於本府教育處並登載於相關公文中」。 這份公文證明了一件極其荒謬的事實:謝杰雄四處炫耀的「顧問」身分,在體制內根本不具備實質的法定效力與聘用資格。其所謂的顧問頭銜,充其量不過像是小學班級裡自封的「風紀股長」,拿著沒有法律效力的榮譽狀,卻在網路上對基層客語教師實施宛如蓋世太保般的言論審查與獨裁管理。
2. 跨縣市查辦:花蓮政風處接手調查「假學歷詐領講師費」
除了基隆市的頭銜爭議,謝杰雄涉嫌以造假之「博士學歷」在外縣市(如花蓮縣) 四處授課並領取講師費的行徑,也已進入國家機關的實質調查階段。 基隆市政風處於同份公文中指出,針對臺端反映謝姓民眾「疑以不實之博士學歷擔任花蓮縣政府辦理課程之講師等疑義」,因事涉花蓮縣政府權責,已正式於 115 年 8 月 5 日發函移交「花蓮縣政府政風處」接力查辦。這意味著,其長年來利用不實學歷與膨風頭銜在各縣市所獲取之利益,終將面對司法與行政機關的全面檢視。
四、謝杰雄老師爭議之4:偽造文書???
2026 年 3 月 3日,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網路公告之 pdf 檔,明列一位「謝O雄」偽造文書,緩起訴處分,令許多民眾強烈懷疑,此謝O雄即為「謝杰雄」。
基隆地檢署 115 年 3 月 3 日偵結公告

根據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於 115 年 3 月 3 日發布之偵查終結公告,明確記載「信 115 偵 1745 偽造文書 基二分局 謝○雄 緩起訴處分」。
五、謝杰雄顧問造假之5:對親手足惡意濫訴、製作長輩錄音遭法院看破手腳
在謝杰雄自己身陷各令人眼花撩亂之造假之同時,他卻反過來對自己的親姊姊提起偽造文書告訴。根據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15 年度聲自字第 7 號刑事裁定,謝杰雄的濫訴行徑與企圖操作證據的手法,遭檢方與法官以客觀事證啪啪啪啪響亮打臉。

1. 誣告親姊偽造文書,遭檢察官與法官「三度駁回」
謝杰雄向地檢署提告,指控其胞姊謝○玉盜用母親蔡女士之印章與存摺,盜領 28 萬 6000 元。此案經花蓮地檢署調查後給予不起訴處分;謝杰雄不服聲請再議,遭高檢署駁回;他仍不死心,委任律師向花蓮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最終亦遭法官裁定駁回。檢院雙方一致認定,其指控毫無犯罪嫌疑。
2. 檢院查明真相:款項為弟弟匯入之私房錢,特意「防備謝杰雄」

經法官與檢察官傳喚家族其他手足(弟弟謝○宏、妹妹謝○蘭)作證,真相大白。該帳戶內的資金,全數是弟弟謝○宏私下匯給母親的家用與私房錢。 更諷刺的是,證人於偵查中具結證稱,母親曾明確交代這些錢「不可以給大哥、大嫂(即謝杰雄夫婦)知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母親生前神智清晰且能自理,委託同住照顧的女兒謝○玉代為填寫提款單取款,完全合法合情。法官直言,母親生前如何使用存款,謝杰雄「並無法置喙」。
3. 企圖以「具瑕疵錄影」影響司法,遭法官嚴詞質疑

謝杰雄為求勝訴,竟向法院提出一段私下錄製母親的影片,片中母親聲稱「一輩子都沒有看到存摺」。 對此,花蓮地院法官在裁定書中犀利指出:金融機構開戶必定是本人持證件親自辦理並領取存摺,影片中「一輩子都沒看到」的說法完全違背一般眾所周知之常理。法官更在判決中重話質疑該段錄影的真實性:「是否出於其自由意志或其當時之精神狀況是否影響其陳述,不得而知」。法院明察秋毫,拒絕採用此等疑似誘使長輩、充滿瑕疵的錄影證據。
總結: 綜合「視覺圖片變造」、「博士學歷造假」、「顧問身位遭官方打臉」、「疑涉偽造文書緩起訴」以及「對親人提告偽造文書遭法院駁回並涉嫌引誘長輩之不實錄影」,謝杰雄「習慣性造假、死不認錯執意興訟濫訴與意圖欺瞞公眾及司法」的人格特質已在官方文書中展露無遺。其近期以「匪酋」等詞彙對本站提起加重誹謗之刑事告訴,不過是其慣用「濫訴(SLAPP)」手段的再次展現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