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頁重點摘要:撕裂族群的網路亂源與獨裁真相
針對謝杰雄近期對本站使用「匪酋」、「客語係臺語黨頭仔」等詞彙提起加重誹謗告訴,本站特此公開說明這些詞彙的網路次文化脈絡,並揭露該群體實施網路獨裁之客觀鐵證:
- 極端意識形態側翼:「客語係臺語黨」並非實體政黨,而是泛指一群長年在各大社群出征、跳針引戰,惡意操作語言議題以製造社會對立的極端網路群體(包含黃東誠、沈比比、林容世等人)。
- 雙重標準的言論審查:謝杰雄身為客語教學群組主導者,強制要求基層教師必須「實名制」否則踢群,卻特許自己的錦衣衛以假名擔任管理員,宛如「網路蓋世太保」般四處監控與糾正他人發言。
- 容不下異議的專制行徑:面對群組內對其偏激政治言論的質疑,謝杰雄完全拒絕溝通,於 114 年 1 月單方面獨斷解散群組,並將所有客語教師退群。
- 次文化嘲諷屬合理評論:本站以網路反諷詞彙「匪酋」(常被用於嘲諷獨裁、思想極端者)隱喻其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管理手段,完全基於其真實發生的社群對話截圖,旨在揭露其撕裂社會之真面目,屬受憲法保障之合理評論。
一、朱子宏醫師解說非實體政黨的網路極端現象:「客語是臺語黨」爭議

「客語是臺語黨」並非實體政黨,而是用來指稱網路上極度堅持「客語是台語」、「台語只能稱呼閩南語」的特定網路使用者,只要遇到社群或網路提及「台語」二字,便會瘋狂跳針洗版。

不僅是臺灣語言圈外人士,就連臺灣國家語言的圈內人士,對這一派亦多所批評。

1. 撕裂族群的「頭仔」 (teu er):謝杰雄老師爭議

謝杰雄曾於 113 年間號召群眾反對文化部臺灣台語政策,並登上新聞聲稱 2024 年 8 月連署人數達 6 萬人(最終於該年 11 月稱高達 15 萬餘人),稱呼謝杰雄先生為此黨領袖,符合實情。

其於臉書社團公開宣稱「臺灣台語」政策是建國、台獨的一步,並指控此政策會使客話「死無命」。此種企圖煽動族群不和、帶頭作亂的行為,已嚴重撕裂社會。

2. 網路蓋世太保:黃東誠、沈比比
- 該群體主要成員包含謝杰雄、林容世、黃東誠(Makoto Hwang)與沈比比等。
- 側翼成員黃東誠長期(超過 10 年)在各大社群四處巡邏與跳針引戰,引發眾多本土語推廣者怨聲載道。
- 林容世、黃東誠與沈比比三人,更曾擔任謝杰雄所設立之群組管理員,協助箝制言論。

二、「匪酋」一詞之次文化脈絡與諷刺意涵

針對謝杰雄提告指稱「匪酋」構成誹謗,實為對當代網路次文化之誤解。在台灣網路政治諷刺語境中,「匪酋」早已轉化為帶有幽默與荒謬感的「反諷詞彙」,專門用來嘲諷作風獨裁、思想極端且實施言論審查之人士。以此詞彙評論謝杰雄,完全基於其在社群管理上客觀展現的獨裁事證。

三、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獨裁社群審查:全臺客語教師 OpenChat 崩潰始末
「全臺客語教師」openchat原本是數百客語教師就教學資料交流之平台,然最終於 114 年 1 月 25 日走向解散,其崩潰過程正是謝杰雄等人實施網路獨裁的最真實寫照:

1. 雙標實名制與「台語」文字獄

謝杰雄以高壓姿態強制要求全體基層教師使用真名並標註任教學校,引發大量教師反彈,甚至延燒至臉書粉專抱怨。

然而,其側翼管理員(如黃東誠、沈比比)卻享有匿名特權,宛如「網路蓋世太保」般潛伏於群組中。只要有教師在發言中不經意打出「台語」二字,這些側翼便會立刻群起圍攻、跳針糾正,在群組內大興文字獄。

2. 淪為一言堂的政治洗腦群組,連客語教師也抱怨
該群組原本標榜客語教學交流,卻在謝杰雄等人的主導下,充斥著親國民黨的政治言論與圖卡。當基層教師無奈發問「這裡難道變成政治群組了嗎?」時,不僅未獲理會,反而遭到更強烈的政治霸凌,徹底將學術交流空間異化為特定意識形態的一言堂。

3. 容不下異音的無情清算

面對群組內極端的言論審查,部分偏向民進黨或具備獨立思考的客語教師終究無法忍受,直接與謝杰雄爆發激烈衝突;側翼 Makoto Hwang 更與朱子宏醫師的友人、竹北的國中客語老師展開激烈筆戰。

面對四起的反對聲浪,謝杰雄完全拒絕溝通,最終在惱羞成怒之下,祭出「不合我意就踢人」的專制手段,直接解散群組。這種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行徑,完美詮釋了「匪酋」一詞的諷刺意涵。

四、朱子宏醫師聲明捍衛客觀評論、公共價值與免於網路恐懼的自由:基於憲法法庭之言論保障,痛批謝杰雄濫訴騷擾。
1. 攸關公共利益與可受公評之客觀事實
謝杰雄涉嫌假冒博士學歷申請較高鐘點費(已函請廉政署徹查),並利用語言議題發動 15 萬人連署煽動社會對立,更於數百人之客語教學群組內實施言論審查與獨裁管理。其身為客語薪傳師與公部門顧問,上述行徑已嚴重影響教育誠信、社會和諧與公共資源分配,絕對屬於攸關公共利益之「可受公評事項」。
2. 具備客觀證據與「相當理由確信為真」之要件
依據 112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之意旨,行為人若有落實合理查證,或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即不構成誹謗罪。本人稱其為「怨恨者聯盟」、「客語是台語黨黨頭仔」、「客語是臺語黨匪酋」,皆是基於其親自上電視新聞受訪之宣傳連署,以及其在 LINE 群組內真實發生的言論審查、強制退群等截圖鐵證。發言皆立基於明確事實,絕非憑空捏造,完全符合免罰之客觀要件。
3. 拒絕寒蟬效應,次文化嘲諷屬「合理評論」範疇
憲法法庭判決一再強調,為避免對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對於公共事務的評論,縱使使用了尖酸刻薄、使人感到不快之嘲諷用語,只要是基於事實所作之主觀評價,即應受憲法第 11 條言論自由之保障。本人借用網路次文化詞彙「匪酋」來隱喻其專制、排除異己的群組管理手段,乃是對其網路霸凌與獨裁行徑的適切政治反諷。此舉旨在揭露其撕裂社會之真面目,絕無毀損其名譽之「真實惡意」(Actual Malice),屬受憲法保障之合理評論。